转自:全国妇联女性之声
好消息来了
伴随着夏日的到来
你的工资卡里
或将多收到一笔钱:
高温津贴
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目前31个省份的高温津贴标准集中在100元至300元之间。
高温津贴的发放条件是什么?
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费是一回事吗?
如何界定高温天气?
高温天气是指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
什么是高温作业?
高温作业是指有高气温、或有强烈的热辐射、或伴有高气湿(相对湿度≥80%RH)相结合的异常作业条件、湿球黑球温度指数(WBGT指数)超过规定限值的作业。
什么是高温天气作业?
高温天气作业是指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在高温自然气象环境下进行的作业。
高温津贴≠防暑降温费
除了高温津贴之外
高温天作业
劳动者还有很多福利和权益
2012年出台的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内有详细规定
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缩短连续作业时间,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加班;
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
缩短工作时间的
用人单位
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发放防暑物资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督促和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不得以发放钱物
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
进行健康检查
中暑可享受工伤待遇
劳动者因高温作业
或者高温天气作业
引起中暑
经诊断为职业病的
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劳动者一旦中暑,本人或现场人员应立即向用人单位报告,由用人单位在24小时内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报告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医疗费用应由企业承担
职工因中暑等工伤进行治疗期间,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应按原标准支付工资及相应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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