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利,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汉语言文字学专业博士生导师、北京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北京语言大学校长。
1961年10月生,江苏省徐州市人,文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在江苏师范大学学习工作文学博士,主要从事汉语语法学、汉语语法史、汉语词汇史的教学与研究,是北京师范大学汉语语法学方向学术带头人。
先后在《中国语文》、《古汉语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学报》、《四川大学学报》、《汉语史研究辑刊》、《汉语史学报》等学术期刊发表论文50多篇。已出版《先秦汉语助动词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汉语语法通则》(合著,春风文艺出版社,1999年)、《音韵答问》(合著,江苏教育出版社,1998年)、《新编说文解字》(合著,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1991年)、《全唐文校点》“唐文拾遗”(50卷,山西教育出版社,2002年)、《墨子》(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左传》(中华书局,2007年)、《古代汉语》上下册,主编,安徽师范大学出版社,2019年)、《大学语文》及《大学语文阅读文选》(上下册,主编,教育部民族教育司组编,红旗出版社/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06年、2007年)等专著、编著。
主持“汉语复句发展演变研究及其语料库建设”(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上古汉语复句研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汉语助词发展演变研究”(教育部社科基金项目)、“《国语》动词研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九五”规划项目)、“先秦汉语动词与动词性结构研究”(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语言教育规划研究(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等课题。
曾应邀请赴日本、新加坡、香港等国家和地区讲学和开展合作研究。
家乡寄语:
祝福家乡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更快更强,祝福家乡人民更幸福